浙江华胜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制度 >>内控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整治水平,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关连交易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框架(试行)》等。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正确履行公司在境外上市地的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要求,组织与协调,领导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审核有关文件,并监督信息披露程序的运行。投资者关系与资本运营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日常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日常组织管理和协调,对定期报告和以公告形式披露的非定期报告进行资料收集和整理,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要求协调起草报告、公告或报备文稿,经董事会决议、董事长批准或董事会秘书签署后发布。

 

《关连交易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整治结构,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公司关连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连交易管理办法》。关连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公司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监管规定对应予披露的关连交易予以及时、准确、充分披露,并严格履行关连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内部审计准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审计工作基本规定》和《浙江华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有效审查和评价所属单位的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帮助企业强化内部控制促进企业实现经营和发展目标,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企业可持续发展。

 

《风险管理框架(试行)》
为规范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制定了《风险管理框架(试行)》。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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